近日家中計畫整修房子,一堆長年堆積下來的雜物,不知該丟,還是該留? 發現一張學生時代的素描練習-------我的右手畫左手。從前常覺得手的表情很豐富,坐著無聊發呆時,不必找模特兒,拿起筆隨手就亂畫亂勾。      雖讀了有關美學的科系,但練習的草稿不知珍惜,作品在多次搬家後都失散了。工作上與美感也漸行漸遠。想提醒自己曾拿過畫筆,也曾經有段憧憬巴黎左岸,少年不識愁滋味,卻替梵谷傷心難過的日子。就用影像圖文存進格子吧。
     依著圖裡的姿態擺放,比較現在的左手與圖中的左手,感覺差別不大。可見家事磨難不多有些偷懶,ㄧ樣的指甲長度,ㄧ樣的戒指沒有。
      還在學校時,利用暑假在廣告公司實習,那時都說我手漂亮〈只有手?〉同事推薦我到攝影部門拍產品,可是攝影師很為難。一來公司原來的「手主角」是他女朋友,二來他不知道我的手該是當女人手用或男人手。既不像出水青蔥般的細白嫩尖,適合戴鑽戒捧高腳酒杯,又非粗獷有形,可以襯托名錶握方向盤。等到短短的實習結束,手的明星夢就碎了!

     看看自己的手,修長但不细瘦,掌骼清晰,手背青筋若現,指彎關節的細摺很多,手掌紋亂得像舊市區的地圖。奇怪的是朋友都說好看。或是………..說不出其他的好看?
 
〈舊習作〉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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